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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着绳子从天而降,拿着铁锯闯进私宅阳台,这竟然是燃气公司派来切断煤气的人员。昨日,市民周女士向本报反映了其因欠缴煤气费而遭遇的“奇事”。
住户: “蜘蛛侠”吓人一跳
前日下午4时左右,家住番禺区“今日丽舍”怡美苑17楼的周女士买菜回来,一开门就看到阳台上有一团黑影。走近一看,一个身穿深蓝色衣服的30多岁男子,腰捆粗大绳子,爬墙下来悬在半空,双脚踏入阳台,一手拿着铁锯,一手扶着墙上的管道。
“你是干什么的?”周女士厉声喝问,这位姓陈的男子说他是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并称“这户长期未缴煤气费,所以上门断气,之前他们公司已经断过十几户的煤气管道。”
周女士见这个男子没有佩戴工作证,当场打电话到港华燃气公司核实,该公司称“欠费500多元。如果断气后要恢复,还要多交200多元。”
“为什么搞到好像蜘蛛侠那样?事前还不通知一声?”周女士到燃气公司缴费后还是很气愤。“他不说清楚的话,我就准备拿扫帚打过去了。”
物管:
煤气公司仅称维护管道
昨日,接到住户的投诉后,楼盘管理处张经理与燃气公司施工人员交涉。张经理说,当时煤气公司给他们发的通知说是维修管道,没想到会这样攀爬进入阳台。“当时施工人员说,他曾拍了一下周女士的玻璃门,但是没人回应。于是就准备自行施工了。”
张经理承诺,“从今以后,管理处要求他们凡是需要爬墙或进住宅范围施工的,先要通知管理处,我们联系住户征得同意后,才允许他们进来。”
煤气公司: “据管道情况决定是否爬墙入屋”
记者致电港华燃气公司。对施工人员爬墙进入阳台的情况,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由管道铺设的具体位置决定的,如果管道靠近阳台,那么很可能就要爬外墙进入阳台施工。像周女士是在17楼高层的话,从上面吊下总比从下面爬上来要安全。“如果需要入屋,我们会提前通知,但有时会遇到住户不理解、不同意的情况。”
她表示,“今日丽舍”的确有十几户欠费被停气,而且管道都比较靠近阳台。
律师:
可申请精神损失赔偿
周玉忠律师分析,燃气公司的做法不妥,用户可以申请精神损失赔偿。“用户与煤气公司是合同关系,煤气公司作为合同的一方,在另一方欠费违约的情况下,根据《合同法》可以履行合同抗辩权,中止合同。”如果确实需要,用割掉燃气管道的方式也合情合理。
“但煤气公司的行为不当,侵犯了公民的住宅权!”周律师介绍,《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未经允许进入他人住宅,情节严重的还将负刑事责任。 “公民的住宅安全是宪法保护的权利,煤气公司此举虽然动机合理,但侵犯了公民的住宅权,属于维权过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