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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迟迟不给办理产权 作为购房者应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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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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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我于2008年3月份买的新房,一次性付清了房款,而且还交了办房产证的钱,目前开发商已经交付了房屋,我也已经装修完毕,并住了半年多,但是到现在还没有拿到房产证,我想问问开发商的行为是不是违法了?
律师解答:
邱刚律师认为,开发商是否违约首先要看合同中对于办理房屋产权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如果合同中已经约定了明确的办理产权期限,开发商超出了该约定期限仍未办理的,应该视为违约,开发商不仅应该履行办理产权的义务还应该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如果合同中没有对房屋更名过户的时间进行具体约定,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开发商仍未办理产权的,开发商应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支付并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利息。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
邱刚律师提醒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合同中约定的办理产权证的期限,尽量不要约定过长时间;另外在房屋交付后,要及时与开发商进行沟通,询问办理产权证的进度,必要时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代收的办证费用,自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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