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电话 |
| 13609911022 袁红军律师 |
| 传 真 |
| 0991-4889799 |
| 邮箱lawyeryuan@126.com |
| 乌鲁木齐市安居南路70号
招商大厦22层 |
| 客服QQ: |
 |
|
|
|
购房小心中介公司的合同陷阱 |
|
|
|
新文化报-新文化网 胡楠
|
| |
|
|
咨询:
刘先生通过中介公司看中了一套房,他希望能跟房主见面详谈。经纪人表示不能确定何时约到房主,于是他交付了1万元房屋意向金定下该房。见到房主后,刘先生发现房主要价27万元,比中介公司说的贵两万,他不能接受,要求中介公司退意向金,但中介公司称合同已写明如房屋买不成,意向金不退,中介可以再为其介绍其他房屋。刘先生想知道,他是否可以起诉中介公司与房主,要求以25万购买该房屋。
律师提醒:
律师邱刚认为,刘先生不能以25万购买该房屋,但可以要求中介公司退还意向金。中介公司的报价并不是卖房者的真实意思表示,卖房者也没直接收取他的意向金,他与卖房者之间并未直接产生法律关系,刘先生起诉卖房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由于中介公司给的价格不是卖房者的真实意思表示,中介公司是通过故意隐瞒真实价格的手段骗取刘先生支付了意向金,所以必须退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