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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市一社区多收暖气费引质疑 用于维护交换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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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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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
每平方米多收1元
我市暖气费价格标准统一为每平方米22元,而槐安路140号省粮食局宿舍居民的暖气费,却要求居民按每平方米23元的价格交纳。据说多收的那一块钱是给交换站的工人发工资的,居委会解释为集体协调的结果,该小区实行的这一“土政策”引来众多居民质疑,不少居民因此拒交暖气费。
【调查】
交换站正收暖气费
昨日上午,在省粮食局宿舍,可以看到这样一份通知:“根据小区实际情况,今年小区交换站管理费用和供暖所需的水、电、盐、工人开支费用,粮食开发公司不予支付,经多次协商,费用由粮食开发公司和居民共同分担,按每平方米1元收取,请大家积极配合,保证今冬采暖顺利。” 落款为石门社区居委会。
在小区热交换站,两名工作人员正在按每平方米23元的价格收取暖气费。收费人说,每平方米23元的价格中,22元钱是交给供热公司的,但小区里没有物业,交换站的运行需要人员工资及维护的费用,所以要每平方米加收一元。
韩女士等小区居民都认为加收暖气费不合理。但眼看供暖来临,为了不挨冻,韩女士还是按每平方米23元的价格缴纳了暖气费。交钱时她了解到,直到昨日,交费的人还非常少。
小区内不少居民认为:“供热站的维护费用应该包含在供暖费用里。”还有居民质疑:“小区里有180多户,按每户100平方米计算,就能多收18000多元,维护供热站需要这么多钱吗?而且没有物业管理的老小区很多,没听说过其它小区也要加收暖气费。”
居委会称已征求意见
就省粮食局宿舍暖气费一事,槐底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并不知情”,该工作人员说,暖气费由石门社区居委会来负责。石门社区居委会王主任介绍,粮食局宿舍供暖历年来都是老大难问题,原来一直是粮食局开发公司管理,石门小区居委会接管后,于今年9月在小区内建了热交换站。采暖前,居委会联合粮食开发公司的负责人,邀请业主代表和各个楼的楼长等人召开了一个会议,商定烧暖气的工人开支由业主和粮食开发公司各承担一部分。然后,在每个单元门口贴了一个通知,通知后面有一个空格,让业主把意见留下来,但是,没有一个业主留下过不同意见。
王主任表示,目前,粮食开发公司列出一个费用清单,说明热交换站最少需要3个工人的人工、水、电、盐等费用,共计3.9万元。如果业主每平方米拿1元,总共181户,大概拿出1万余元,剩下部分由粮食局开发公司承担。
就目前缴费情况,王主任说,181户至今共交了50来户,由于目前就多交1元钱的问题,居民还在争执,居委会想把各项开支详细贴出来做一个公示。
【律师说法】
这是变相加收采暖费
杨荣艳律师说,今年市物价局发布文件明确表示采暖费维持每平方米22元不上调。小区物业将每平方米22元的采暖费加收1元,称为“工人工资及水电盐费”,这是变相加收采暖费的行为,明显与市物价局的文件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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