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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周岁以上小孩有权选择跟爸还是跟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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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陈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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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律师:陆婷婷律师
赵女士:我女儿和她的丈夫准备离婚,小孩今年10岁了,两个人在小孩抚养权的问题上争执不下。我女儿患有精神病,间歇性发作;男方经济条件还不错,想争夺小孩的抚养权,但是我女儿觉得孩子是她的命根子,离了孩子她受不了。我想请问律师,小孩的抚养权能判归女方吗?
陆律师:我国《婚姻法》第36条明确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像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如果男方具备抚养小孩的各项条件,而女方患有疾病可能不适合抚养小孩时,法院很有可能综合考虑将小孩判归男方抚养,以利于孩子的成长。当然,小孩已年满10岁了,法院也应该征求孩子自己的意愿来综合判定。
周先生:我租了某学校的门面开复印店,前段时间夜里发生火灾,复印店损失严重。消防支队来调查过,说火灾是线路老化引起的。请问我店里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
陆律师:首先要弄清楚线路铺设和定期检查的职责归谁。如果你们双方约定是由学校来承担的话,那么可能就要向学校追究事故责任;如果当初约定你们也有检修线路的义务,则对于此次事故的责任也是不可推卸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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