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电话 |
| 13609911022 袁红军律师 |
| 传 真 |
| 0991-4889799 |
| 邮箱lawyeryuan@126.com |
| 乌鲁木齐市安居南路70号
招商大厦22层 |
| 客服QQ: |
 |
|
|
|
地下车库物业收费归谁所有 |
|
|
|
新闻晨报 周夏莹
|
| |
|
|
咨询:
小区地面停车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那么,车停在地下车库,物业收取的管理费用,是否也有部分归业主所有呢?近日,有读者向记者来电询问,自己所在小区的地下车库停车位已全部售罄,每名车主按月付给物业大约100元管理费。 “现在地下车库的产权已归业主。 ”对此,他提出疑问,是否这些费用应该与地面停车收费一样,归业主所有,物业再从中提取部分管理费。
律师解答:
“这笔费用应该归物业所有。”宋安成律师表示,业主购买的是车位的产权,也就是说,地下车位并不属于小区公共部位。从另一个角度看,由于地下车位是能够出售的,即它们不属于业主公摊的部位。业主虽然有车位产权,但是对于车库的管理,除了通风、照明、设备维护之外,还有保安等物业工作人员的成本,所以,物业每月要相应收取一定的管理费,这笔费用是物业付出服务的所得。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