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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变更协议是否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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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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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我们夫妻双方共同拥有两家公司,其股东也就是我们夫妻两人。现因感情不和我们准备离婚,由于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无法在民政机关的离婚协议中备案,不知双方达成的股权变更协议在离婚案中是否有效?
律师解答:
刘福元律师认为,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涉及公司股权变更的,应当由夫妻(如有其他股东则应包括其他股东)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相关程序规定,召开股东会,形成股东会决议,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随后一同前往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由此达成的股权变更协议在离婚案中即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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