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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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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问题】 问:一天我和我朋友去学校的ATM提款机上取钱,当我们走近的时候发现里面有一张卡,屏幕显示“是否继续服务”,我的朋友就按了一下取款键,接着就取出了4000元钱。
当时我们都愣住了,以前也听别人说过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心理还是特别不安。后来我朋友告诉我,如果失主找到我们就把钱还给他(她)。到了第五周,我被学办找去,我们很快就把钱和卡交给了学办,当时很害怕,学办老师说会转给失主。我想知道像这样的事情在法律中算不算是犯罪,如果是,会是什么样的罪名,有什么样的结果?谢谢!
【律师提醒】
从你陈述的情况看,你们的行为与《刑法》中的盗窃罪及侵占罪比较相近。《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对盗窃罪作了规定,但该规定并没有明确盗窃罪的具体行为状态。在实践中,一般理解盗窃罪要求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窃取他人财物,而你陈述的你朋友的行为应当不属于秘密窃取的情形。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由于你的朋友将钱交给了学校,因此也不属于侵占罪所要求的拒不退还的情形,也不构成侵占罪。因此我们认为你的朋友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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