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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读者罗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968800发映,他从福州寄往北京的快件中途遗失了,快件价值500余元,但圆通快递公司只愿赔偿50元。
快件遗失快递公司只肯赔50元
罗先生说,3月6日,他通过圆通快递公司将一个价值500余元的软件加密程序寄往北京,邮费为10元。“当时觉得东西很小,便没有要求保价投递。”
3月9日,罗先生上网查询快件投递情况后发现,快件竟然遗失了。罗先生打电话询问圆通快递公司,工作人员承认由于文件袋破损,里面的物件已经遗失。由于该快件没有保价,他们只能按邮费的5倍赔偿50元,但罗先生没有答应。圆通快递只好答应帮他再寻找一下货物。
“到了25日,圆通快递还没有给我任何反馈信息,我只好再次打电话过去,客服人员称快件没有找到,还是只能赔偿50元。”罗先生表示他完全不能接受。
顾客获赔150元先同意后反悔
记者随后联系了圆通快递鼓楼区的负责人王经理。他告诉记者,9日,公司得知罗先生的快件遗失后,马上打电话告知他快件遗失一事,并商讨赔偿事项。王经理称,因为快件并未保价投递,罗先生又不能证明快递物品的价值,所以只能按邮寄费的5倍进行赔偿。可罗先生坚持至少要按半价进行赔偿,于是双方一直没有达成赔偿协议。
“协商时,我也表示可以赔偿四分之一,但罗先生不答应。”王经理说。
在记者的协调下,王经理表示愿意赔偿罗先生150元,并马上派人把钱送过去,罗先生也表示可以接受。
昨日下午4时20分,王经理致电记者称,罗先生反悔了,说赔偿额太低,他还是不能接受。
律师:不能证明快件价值按邮寄费5倍赔偿
就快件丢失后如何赔偿的问题,记者咨询了蔡思斌律师。蔡律师认为,快件在没有保价投递的情况下被投递公司遗失后,如寄件人有证据证明货物的实际价值,则应该按货物实际价值500元进行赔偿。如无相关证据证明的,则只能按邮寄费的5倍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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