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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将儿过继 亲妈能讨回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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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晨报 熊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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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前夫离婚时,约定儿子由他来照料,但现在前夫因病去世,留下遗嘱私自将儿子过继给他姐姐,请问我能讨要回抚养权吗?”陶秋艳女士致电晨报律师连线咨询道。
陶秋艳家住江夏,2006年,她和前夫协议离婚,3岁的儿子跟了前夫。去年初,前夫因患癌症去世,但他生前留下遗嘱,称将儿子过继给自己的姐姐。陶秋艳找到前夫的姐姐,要求讨回儿子的抚养权。但对方称,陶秋燕现在已无权要回。
“请问我还能要回儿子的抚养权吗”,陶秋艳问道。
律师观点
律师梅金安表示,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父母对于子女的抚养是一项法律强制规定的义务,对于这项法定的义务是不允许父母之间通过达成协议的方式加以变更的。若想变更抚养权,只能通过法律的程序,转托他人收养,根据《收养法》的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故前夫单方面将过继协议写在遗嘱里是无效的,陶女士有权讨回抚养权。因此,陶女士可向法院要求抚养儿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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