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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签约如何维护权利 律师教您规避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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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化报 贾真 潘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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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地区的建筑施工工期决定,7月~9月是商品房项目集中推盘的时间,这意味着将有大量购房者签署“认购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然而由于大多数人对买房涉及的专业知识都不甚了解,因此面对房屋这个大宗买卖,往往只能匆匆签字了事,却不知这一笔可能勾出了日后无休止的烦恼和经济损失。
近日,记者采访了长春某律师事务所专业房产律师邱刚,就购房签订的各种协议、合同中的风险问题,为大家答疑解惑。
问题一:《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中有的存在这样的条款:“已付5万定金在房贷未被审批通过的情况下不予返还。”
提醒:多数年轻人都有透支卡,此卡或者往次房贷如有三次以上逾期还款记录,银行对于本次房贷的申请就无法通过。如遇此条款,贷款买房的人应先到金融大厦二楼的人民银行持身份证查询自己的信用记录,再决定是否签字。
问题二:“认购协议”的另一个容易被忽视的条款是:“协议签订后7日内签订正式买卖合同,超过期限未签合同,认购金不予返还。”
提醒:对于短短一两篇的“认购协议”,购房者应该仔细阅读,按协议规定时间内进行下一步骤,避免因违约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问题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九条关于逾期交房和第十五条对产权登记的约定中,开发商一般会将期限约定为90日、120日或者180日。
提醒:购房者应尽量约定为90日内,因为时间越短对开发商的约束力越强,购房者获得的赔偿就越多。
问题四:合同第十条对于规划、设计变更具有约定,当规划、设计出现变更时,开发商10日内会通知购房者,购房者须在15日内予以答复,如未答复视为同意。
提醒:有的规划变更会非常大,例如房屋面积,可能查出20多平方米,以致不符合买方要求,购房者应及时答复是否仍要购买。另外,在签订合同时,购房者应要求在合同附件中附上户型图,做为规划、设计是否变更的依据。
问题五:与银行签署的“房贷合同”中,可以采取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两种还款方式吗?
提醒:以30万元的贷款金额和20年按揭年数为例,等额本息方式需要还的利息总额较等额本金高2.5万元,20年间的月供均为1988元,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月供呈递减趋势,第一年为2500多元,最后几个月只需还1200多元。购房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收入选择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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